6月1日,省人大、省政府召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》贯彻实施电视电话会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涛、副市长雷荡在仙桃分会场收听收看。 会议指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》是中国首次专门针对湿地生态系统进行立法保护,标志着中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。各地、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,深入了解掌握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》规章条文,强化湿地保护修复,增强湿地生态功能,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,共同铸造和谐的生态环境。 全省电视电话会结束后,我市随即召开会议,部署明确任务、压实责任、狠抓落实。 会议强调,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认识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》重大意义,把握工作重点,推动学习宣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》取得实效;要压实保护湿地的主体责任,完善落实有关保护和利用的制度,坚持保护优先、绿色发展;要抓好湿地修复制度的落实,坚持自然恢复为主、自然恢复与人共修复相结合,确保湿地修复更加科学有效;要加强执法力度,凝聚全社会保护湿地共识,推进湿地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。( 蔡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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